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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父五鼎

五鼎:古代諸侯宴會列五鼎肉菜而食,鼎內分盛牛、羊、豬、魚、鹿肉。借喻豪侈生活和顯貴地位。此典指主父偃(Yǎn演)說:生不能陳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後以“五鼎”比喻貴官王侯及其飲食;以“五鼎煮”指大官被處死。主父偃(?——前126年),複姓主父,名偃。臨淄(今山東淄博東北)人。漢武帝時任中大夫(掌議論)。他主張進一步削弱諸侯王割據勢力,實行推恩,使諸侯王得分封子弟為侯。漢武帝採納他建議,下“推恩令”。從此諸侯王國封地逐漸劃小,名存實亡。在尊立衛子夫(初為平陽公主家歌女,漢武帝收入宮,生戾太子)為皇后,及揭發燕王劉定國(承襲祖爵為燕王。與父妾及三個女兒通姦,又奪弟妻為妾,被人告發,他即殺人滅口。後再被告發,漢武帝令公卿議其死罪,他畏罪自殺)各種犯罪陰事,主父偃都有功。大臣們都害怕主父偃的嘴揭說真情,賄賂饋贈給他錢財累計千金。有人勸告主父偃說:“您太橫行無忌啦!”主父偃說:“我束髮遊學四十多年,自己不得志,父母不把我當兒子,兄弟不收容我,朋友拋棄我,我窮困潦倒時間很久。再說大丈夫為人在世,生不能陳列五鼎佳而食,死就受五鼎烹刑吧!我年老要做的事情很多,要達到目標還很遠,所以我不遵循常理而又急促地做事。”此典又作“五鼎”、“偃求五鼎”、“鼎食鼎烹”、“主父言”、“五鼎烹”、“五鼎食烹”。

【出典】:

《史記》卷112《平津侯主父列傳》2961頁:“尊立衛皇后,及發燕王定國陰事(隱私;暗中乾的壞事),蓋偃有功焉。大臣皆畏其口,賂遺(lù Wèi路位,賄賂和贈送)累千金(漢代以黃金一斤〔合今222.73克〕為一金)。人或說偃曰:‘太橫矣!’主父曰:‘臣(古人謙虛自稱)結髮(古代男孩成童時束髮挽髻,借指年輕時)遊學四十餘年,身不得遂(順利),親(父母)不以為子,昆弟(兄弟)不收,賓客(泛指朋友)棄我,我厄(è鄂,窮困)日久矣。且丈夫生不五鼎(古代炊器、禮器,陶製或銅鐵制)食,死即五鼎(也用將活人煮死之刑具)烹耳!吾日暮途遠(借喻年老要做事情還很多,或要達到目標還很遠),故倒行暴施(不遵循常理而且急促地做事)之。”

【例句】:

唐·王維《大唐故臨汝郡太守韋公神道碑》:“坑七族而不顧,赴五鼎而如歸。” 唐·杜牧《春末題池州弄水亭》:“偃須求五鼎,陶只愛吾廬。” 明·高啟《贈薛相士》:“鼎食復鼎烹,主父世共傷。” 明·高啟《東園種蔬》:“慨彼主父言,鼎食何其危。” 明·陳子龍《贈孫克鹹》:“軒冕甘為五鼎烹,壯士翻為二桃棄。” 清·錢謙益《十一月初六日召對文華殿》:“五鼎食烹皆主父,三朝賢佞總王尊。”

主父五鼎字典分解

主父的解釋 (1).婢妾、僕役對男主人之稱。《戰國策·燕策一》:“妻使妾奉巵酒進之。妾知其藥酒也,進之則殺主父,言之則逐主母,乃陽僵棄酒。” 唐 元稹 《將進酒》詩:“將

五鼎的解釋 (1).古代行祭禮時,大夫用五個鼎,分別盛羊、豕、膚(切肉)、魚、臘五種供品。見《儀禮·少牢饋食禮》。《孟子·梁惠王下》:“前以三鼎,而後以五鼎與?” 明 陸

多學一學:主支緣【歷史官職】

縣綱紀吏名。秦置,印漢代的縣功曹之職。見“縣功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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