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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難容

天理:天道。指辦事悖逆無理,為天道所不容忍。元.無名氏《硃砂擔》四折:“才見得冤冤相報,方信道天理難容。”《西遊記》七○回:“那時我等占了他的城池,大王稱帝,我等稱臣,——雖然也有個大小官爵,只是天理難容也!”亦作“天理不容”。《東周列國志》四二回:“如此冤情,若不誅衛鄭,天理不容,人心不服。”


主謂 指做事違背正理,為天道所不能容忍。元·無名氏《硃砂擔》4折:“才見得冤冤相報,方信道~。”△常用於指人幹了沒有人性的事,讓人所不容。也作“天理不容”。

天理難容字典分解

成語天理難容的解釋 舊指做事殘忍,滅絕人性,為天理所不容。

天理的解釋 (1) [natural's law]∶自然法則;天道,天然的組織結構依乎天理。——《莊子·養生主》(2) [heaven

順便了解:天門縣【歷史地名】

清雍正四年(1726)以名同聖祖陵改景陵縣置,屬安陸府。治所即今湖北天門市。《清一統志·安陸府》:天門山“在天門縣西北五十里……兩峰峙天,其中如門,縣以此得名”。民國初屬湖北襄陽道。1932年直屬湖北省。1987年改設天門市。 古舊縣名。清雍正四年(1726年)改景陵縣置,治今湖北省天門市(竟陵)。屬安陸府。1987年撤銷,改設天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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