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副都統

歷史字典解釋

清康熙十年(1671)置,屬寧古塔將軍(後改吉林將軍)。治所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三十一年裁。雍正三年(1725)復置。轄境相當今吉林松花江中下游及鴨綠江以北,遼寧省西豐、桓仁等縣地。宣統元年(1909)裁。

詞語分解

  • 吉林的解釋 中國以汽車工業及化學工業聞名的省。位於東北地區中部。面積萬平方公里。人口萬。省會長春市 中國吉林省省轄市,位於吉林省中部,第二松花江畔
  • 都統的解釋 清代八旗組織中每旗的最高長官 詳細解釋.統領,總領。《後漢書·齊武王縯傳》“自稱柱天都部” 唐 李賢 註:“都部者,都統其眾也。” 唐 韓愈 《許國公神道碑銘》:“誅 吳元濟 也,命公都統諸軍。

歷史地名推薦:表是縣

西漢置,屬酒泉郡。治所在今甘肅高台縣西駱駝城。東漢改為表氏縣。《後漢書·靈帝紀》:光和三年 “秋,表是地震湧水出”。 古縣名。是,又作氏。“是”、“氏”,古通用。西漢置,治今甘肅省高台縣西。屬酒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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