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殖邊督辦公署

歷史字典解釋

1929年11月設定,屬雲南殖邊督辦。駐寧洱縣 (今雲南普洱哈尼族彝族自治縣)。轄十三縣、二行政區 (設治局)。轄境相當今雲南南部金平苗族瑤族傣族自治縣以西,景東、臨滄、雙江等縣以南地。1938年撤銷。

詞語分解

  • 第二的解釋 詳細解釋複姓。見《通志·氏族四》。
  • 公署的解釋 舊時公務人員辦理政事的處所 ∶負責處理國家某方面事務的機關海關公署專員公署詳細解釋古代官員辦公的處所。後多以稱公務員等辦公的處所。 唐 韓偓 《寄遠》詩:“孤竹亭亭公署寒,微霜淒淒客衣單。”

歷史地名推薦:綏芬河

遼、金作蘇濱水。明作恤品河、速平江。即今黑龍江省東寧縣北綏芬河。《清一統志· 吉林一》: 綏芬河 “在寧古塔城東南四百四十里。源出穆稜窩集,東南流,會十餘水入海”。 唐稱率賓水,金稱恤品水、速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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