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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羅安撫司

元末明玉珍改高羅宣撫司置,治所在今湖北宣恩縣南高羅鎮。明初廢。洪武六年 (1373)復置,七年 (1374) 廢。永樂四年 (1406) 復置,屬忠建宣撫司。清改為高羅土司


明洪武六年(1373年)置,治今湖北省宣恩縣南。清初改置高羅土司。

高羅安撫司字典分解

高羅的解釋 高張的羅網。 三國 魏 嵇康 《五言贈秀才詩》:“雲網塞四區,高羅正參差。”《晉書·樂志下》:“宏猷允塞,高羅雲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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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洪武五年 (1372) 降高州置,屬敘州府。治所在懷遠寨 (今四川高縣北)。正德十三年(1518) 復升為高州,遷治中壩 (今高縣)。清順治初改為高縣。民國初屬四川永寧道。1928年直屬四川省。 在四川省南緣,西南鄰雲南省。屬宜賓市。面積 1 323.1 平方千米。人口50.3萬。轄12鎮、12鄉。縣人民政府駐慶符鎮。以山水險峻,以高名之。唐置羈縻高州,治今縣東南,屬瀘州都督府。北宋熙寧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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