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監察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村自治組織的監察機關。北洋政府時期,山西省於民國十一年(公元1922年)實行“村自治”,村自治組織的監察機關為監察委員會,設監察委員五至七人,其主要職務為清查村財政及舉發執行村務人員的弊端。

詞語分解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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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三國魏明帝太和 — 中置,隸中書省,協助著作郎修撰國史及起居注。“佐郎職知博採,正郎資以草傳。” 《史通·史官建置》初置一人,後增為三人,七品。西晉惠帝元康二年,改隸秘書省,員八人。除修史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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