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舉茶鹽司

歷史字典解釋

見“提舉茶鹽官”。


名。宋置,掌摘山煮海之利,以佐國用;視其歲額豐損以詔賞罰。凡給之不如期,賣之不如式,與州縣不加恤者,皆劾以聞。其官稱提舉,本以給賣鈔引,通商阜財,時至所部州縣巡察,禁止私販,按劾不法。後與常平合一,遂並行兩之事。見《宋史·職官七·提舉茶鹽司》。

詞語分解

  • 提舉的解釋 .提而舉之。《陳書·徐陵傳》:“ 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臺御史多提舉,莫按金章繫布裘。”.掌管。 宋 蘇軾
  • 鹽司的解釋 古代掌管鹽務的官署。 唐 韓愈 《論變鹽法事宜狀》:“法行之後,停減鹽司所由糧課,年可收錢十萬貫。”《元史·食貨志二》:“二十九年,減 大都 鹽課一萬引,入 京兆 鹽司添辦。是年五月,又革 京兆 鹽

歷史官職推薦:丞相從事吏

吏員名。漢代設定,《漢書·匡衡傳》有“遣從史之僮取田租”的記載。同書《張禹傳》記“禹以丞相退休罷就第。以列候朝朔望,位特進,見禮如丞相,置從事吏五人。”曾資生說:“疑從史即從事吏,系丞相私人服事之吏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提舉茶鹽司歷史

相關歷史

提舉茶鹽司_提舉茶鹽司介紹_歷史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