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鄉有秩

鄉有秩

官名,漢置,掌一鄉人,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及賦稅多少等。《漢書·百官公卿表上》:“鄉有三老、有秩嗇夫游徼。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游徼徼循禁賊盜。”《後漢書·百官五》:“鄉置有秩、三老、游徼。本注曰:有秩,郡所署,秩百石,掌一鄉人;其鄉小者,縣置嗇夫一人。皆主知民善惡,為役先後,知民貧富,為賦多少,平其差品。”


鄉吏名。秦漢時縣以下的行政機構有鄉,凡戶口在五千人以上之鄉置有秩,由郡派署•其秩百石;人口不足五千之鄉置嗇夫,由縣派署,有秩與嗇夫職掌相同,均掌聽訟與收稅。《後漢書·補註》說:“嗇者,省也。夫,賦也。言訊息百姓,均其役賦。”

鄉有秩字典分解

秩國語字典 秩 zhì 有條理,不混亂的情況:秩序。 古代官吏的俸祿:“官人益秩,庶人益祿”。 古代官職級別:委之常秩。貶秩三等。 十年:七秩壽辰。 筆畫數:10; 部首

多看看:鄉公所【歷史官職】

官署名,即鄉政府,民國置,設鄉長、副鄉長各一人,辦理鄉中事務。 縣以下的基層組織。國民黨政府設定,依照民國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九月十九日公布的《縣各級組織綱要》的規定,縣以下的組織為鄉(鎮),鄉(鎮)內的編制為保甲。鄉指人口散居之處,鎮指人口密集之處。鄉(鎮)的劃分以十保為原則,不得少於六保,多於十五保。鄉(鎮)設鄉(鎮)公所,置鄉(鎮)長一人,副鄉(鎮)長一至二人,由鄉(鎮)民代表會選舉

鄉有秩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