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城巡警總廳事務所

歷史字典解釋

清末京師內城巡警總廳的內部機構。掌收發檔案,押解人犯,管理茶役,燈夫,傳差,發放馬匹草料等事。設巡官二人,巡長四人,巡警二十人。所屬各分廳亦設事務所,職掌略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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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明置,為宗人府長官,掌皇九族屬籍,按時修其玉牒,書宗室子女適庶、名封、嗣襲、生卒、婚嫁等事。見《明史·職官一·宗人府》,參看“宗人府”條。 官名。明置,為宗人府的主官。見“宗人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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