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江抽分竹木局

歷史字典解釋

名,明朝掌管抽征商稅的機構。隸屬於南京工部屯田。設大使一人,以掌抽分征商之事。

詞語分解

  • 木局的解釋 元 代督管木工的機構,屬工部。《元史·百官志一》:“木局,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直長一員。董攻木之工。 至元 十二年始置。”《元史·鐵哥傳》:“詔賜第於 大明宮 之左,留守 段圭 言:‘逼木局,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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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的等級之一。北魏始分縣為大、中、小 * ,北齊改稱上、中、下,每級中又分上、中、下,共為九等。隋初除京縣外,依北齊之制,分縣為九等,開皇十九年公元年起,惟分上、中、下三等。唐制以六千戶以上為上縣。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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