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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護衛府

官署名。遼朝置。北面官,掌南院護衛御帳之事。置太師、太保、司徒等職。


官署名,即南院護衛府,遼朝置,掌南院護衛之事。其所屬機關有:總理左右護衛司、奉宸司、二班院、宿衛司、宿直司等,屬官有:南護衛太師、南護衛太保、南護衛司徒、總理左右護衛、左班都知、右班都知、總宿衛事(即典司衛事)、總知宿衛事、宿直詳穩、宿直都監、宿直將軍、宿直小將軍、宿直官、宿直護衛等。見《遼史·百官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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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置,屬鞏昌路。治所在河池縣 (今甘肅徽縣)。轄境相當今甘肅徽縣、兩當二縣地。至元元年 (1264) 改為徽州。 南宋寶祐末蒙古入蜀置,治河池縣(今甘肅徽縣)。轄境相當今甘肅省徽縣地。至元元年(1264年)改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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