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

歷史字典解釋

科舉制科之一。唐五代與宋設定,屬賢良忠直類,本為漢代察舉科目之一。唐於建中元年(公元780年)詔舉, 姜公輔等四人及第;貞元元年(公元785年)詔舉,韋執誼等十四人及第; 貞元四年(公元788年)詔舉, 崔元翰等十五人及第; 貞元十年(公元794年)詔舉,裴垍等十四人及第;元和三年(公元808年)詔舉,牛僧孺等十一人及第;長慶元年(公元821年)詔舉, 龐嚴等十一人及第; 寶曆元年(公元828年)詔舉,唐伸等十六人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詔舉,李郃等十九人及第。五代後周世宗時及宋初太祖至仁宗時均有此科,不論前資、現任職官或草澤之士均許應詔對策。

詞語分解

  • 賢良的解釋 有德行的人;才德兼備的人詳細解釋.有德行才能。《漢書·孔光傳》:“退去貪殘之徒,進用賢良之吏。”《兒女英雄傳》第四十回:“再説咧,你姐兒倆還這么賢良呢!” 草明 《乘風破浪》二十:“只因這位雍容大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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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環衛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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