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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司勾院判官

官名。見“三司勾院”。

三司勾院判官字典分解

三司的解釋 (1).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

看一看:三司使【歷史官職】

①官名合稱。唐朝審理重大案件,刑部尚書或侍郎、御史中丞、大理卿為大三司使,刑部郎官、侍御史、大理評事或司直為小三司使; 唐朝太子監國,詹事、左庶子、右庶子為三司使。②官名。五代後唐明宗長興元年(930)以許州節度使張延朗行工部尚書充任,班在宣徽使下。宋朝初年亦置,以其總國計,應四方貢賦出入,通管鹽鐵、度支、戶部,位亞執政,目為計相,太宗太平興國八年(983)罷,分為鹽鐵、度支、戶部三使,淳化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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