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河渠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黃河汴河堤岸及開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後特置都大提舉河渠。嘉祐三年(1058)廢,另置都水監其事。


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屬三司。掌理河、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築等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廢,另置都水監。

詞語分解

  • 三司的解釋 .指三公。《後漢書·順帝紀》:“今刺史、二千石之選,歸任三司。” 李賢 註:“三司,三公也,即太尉、司空、司徒也。” 晉 陶潛 《晉故征西大將軍長史孟府君傳》:“ 淵明 從父太常 夔 嘗問 耽 :‘

歷史官職推薦:堠子

掌管地方守望迎送得小吏,也稱堠吏。宋楊萬里《野店多賣花木瓜》詩:“何須堠子強呈界,自有瓊琚先報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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