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尉律博士

歷史字典解釋

見“律博士”。

詞語分解

  • 廷尉的解釋 官名。 秦 始置,九卿之一,掌刑獄。 漢 初因之,秩中二千石。 景帝 時改稱大理, 武帝 時復稱廷尉。 東漢 以後,或稱廷尉,或稱大理,又稱廷尉卿。 北齊 至 明 清 皆稱大理寺卿。參閱《漢書·百官
  • 律博士的解釋 官名。古代教授法律和保管法律典籍的官員。始置於 三國 魏明帝 時,至 元 代廢除。 魏 晉 律博士隸屬大理寺, 唐 宋 改屬國子監。參閱《通典·職官九》、《宋史·職官志五》。

歷史官職推薦:黑鹽井鹽課提舉司

官署名。明太祖洪武十五年置,治所在雲南楚雄府今屬雲南,掌黑鹽井食鹽生產、稅課、運銷之政。設提舉一人,從五品,同提舉一人,從六品,副提舉無定員,從七品,及各鹽課司、各鹽倉大使、副使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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