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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尚書六條事

參錄、分錄尚書事之意。《宋書·百官上》:“晉康帝世,何充讓錄表曰:‘鹹康中,分置三錄,王導錄其一,荀崧、陸曄各錄六條事。’然則似有二十四錄,若止有十二條,則荀、陸各錄六條,導又何所司乎?若導總錄,荀、陸分掌,則不得復雲導錄其一也。其後每置二錄,輒雲各掌六條事,又是止有十二條也。十二條者,不知悉何條。晉江右有四錄,則四人參錄也。”兩晉、南朝皆有其名。此外又有關尚書七條事、關尚書八條事、參掌尚書五條事等名義。參見“錄尚書事”。

不妨一看:錄後台文書事【歷史官職】

官名,三國魏置,在皇帝出行時,尚書台部分人員隨車駕外出,而留下來主持尚書台日常工作的,稱錄後台文書事,多以大將軍兼任。參看“尚書”、“錄行尚書事”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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