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鴻臚寺事大臣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鴻臚寺主管官。乾隆十四年(1749)設,以禮部滿洲尚書兼。掌總理贊導朝會、宴會、祭祀禮儀。光緒三十二年(1906)裁。


官名。清乾隆十四年(公元1749年),定以禮部滿尚書兼管鴻臚寺事,其地位在鴻臚寺卿之上。

詞語分解

  • 管理的解釋 ∶主持或負責某項工作祖母是家庭的組織者,一切生產事務由她管理分派。;;《回憶我的母親》 ∶經管,料理把企業管理好管理倉庫 ∶約束;照管管理車隊管理牲口詳細解釋.料理;治理。 明 劉兌 《嬌紅記》:
  • 大臣的解釋 受國家元首或政府行政首腦委託管理一個部門的君主國家的高級官員趙王與大將軍 廉頗諸大臣謀。;;《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詳細解釋.官職尊貴之臣。《左傳·昭公元年》:“ 和 聞之,國之大臣,榮其寵祿,任其

歷史官職推薦:禮科左給事中

官名。明清禮科之副長官。佐都給事中掌科事。明洪武二十四年設左、右各一人,秩從八品。永樂中—改為從七品。清順治十八年設左、右滿、漢各一人。康熙四年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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