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部推勘檢法官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宋元祐三年(1088)依三司舊制置,掌在京官有關錢穀事宜。

詞語分解

  • 戶部的解釋 官名,我國古代朝廷分掌戶口、財政的官署戶部主事。;;《明史》戶部司務。南京戶部。 三國以後設度支尚書掌財政,隋改為民部尚書,唐時改為戶部,為三省下的六部之一,長官稱尚書。以後歷代沿置,清末改為度支
  • 法官的解釋 ∶具有審理和裁決爭訟問題的權力的政府官員;尤指法院中的負責法官,通常在任命中這樣命名 ∶正式受命主持法庭或進行審訊和裁決爭端並執法的人詳細解釋.司法官吏。《商君書·定分》:“遇民不修法,則問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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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潤州丹徒今江蘇鎮江人,字惟白。少師事李善。家貧寒,燃薪讀書不輟,博通經史。舉進士,又應制舉,登文學優贍科。長安三年,累官左台監察御史。時張易之使人誣告崔貞慎、獨孤禕之謀反,他辨誣,親對武后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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