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領事

總領事怎么寫好看

總領事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派駐外國的官員。光緒元年(1875)始設。秩四品,奏補。掌總領事館事務,保護華僑。轄二等、三等書記各一人,二等通譯官一人。

詞語分解

  • 總領事的解釋 駐在重要地方的、或對幾個地方有管轄權的或管轄幾個領事的一級領事詳細解釋由一國政府派駐外國某一城市或地區的外交官員稱領事,最高級的領事稱總領事。
  • 總領的解釋 .統領;統管。 漢 楊惲 《報孫會宗書》:“總領從官,與聞政事。”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書記》:“是以總領黎庶,則有譜籍簿録。” 宋 朱淑真 《春歸》詩:“東君總領鶯花處,浪蝶狂蜂不自
  • 事的字典解釋 事 ì 自然界和社會中的現象和活動:事情。事件。事業。 變故:事故(出於某種原因而發生的不幸事情,如工作中的死傷等)。事端。 職業:謀事(指找職業)。 關係和責任:你走吧,沒你的事了。 辦法:光著急也

歷史知識推薦:嗇夫

官名。戰國以前已有。《左傳·昭公十七年》大太史引《夏書》有“嗇夫馳”之語。《儀禮·覲禮》:“嗇夫承命,告於天子。”鄭玄註:“嗇夫,蓋司空之屬也。”《管子·君臣上》有“吏嗇夫”、“人嗇夫”之官。戰國時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總領事歷史

相關歷史

總領事_總領事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