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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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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瓊州(治今海南瓊山)人。黎族。其先世世襲瓊管(今海南北部各縣)安撫司,轄三十六峒黎族。紹興間,其母黃氏以“撫諭”諸峒有功,受封為宜人,無子。淳熙八年(1181)宋廷準王氏襲封。以治理本族有方著名。

王二娘字典分解

娘國語字典 1. 母親:~親。~家。爹~。  2. 對年輕女子的稱呼:~子。姑~。嬌~。新~。  3. 稱長一輩或年長的已婚婦女:大~。嬸~。

多學學:王子犯法庶民同罪【歷史典故】

《野叟曝言》第六十七回:“眾人都道說那裡話,王子犯法,庶民同罪,這事因姦殺命的事,既犯到宮,還有活命的嗎。”本指王孫公子犯了法,應和一般庶民百姓同樣處以罪罰。意謂在王法面前,不論王子還是平民是平等的。張南莊《何典》第九回:“老話頭,王子犯法,庶民同罪。他們不過是哺退鄉紳,怎敢日清日白便把人打死!” 其他 有權勢的人犯法,和老百姓一樣處以罪刑。指王法面前人人平等。《野叟曝言》67回:“眾人都道說那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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