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怎么寫好看

民怎么寫好看

歷史字典解釋

歷代被統治者的通稱。本義為奴隸。梁啓超《太古及三代載記·附三苗九黎蚩尤考》:“因其冥昧,亦謂之民”,自註:“民之本義為奴隸。”郭沫若亦主此說。後漸成為奴隸平民之通稱。先秦常與專指貴族的“百姓”相對稱。按其職業分為士、農、工、商,稱為“四民”。按其居區,又分別稱為“野民”、“負郭之民”、“國民”等。《周禮·地官·縣正》:“若將用野民(按即野人,亦作氓),師田行役,移執事,則帥而至,治其政令。”《戰國策·齊策六》:“齊負郭之民有孤晅者。”《荀子·儒效》:“都國之民安習其服。”《管子·君臣下》有“中民”、“小民”之分,說明民的社會地位有別。民亦有窮富之分,《晏子春秋·內篇問下第四》分別稱為“窮民”、“豪民”等。

詞語分解

  • 民的字典解釋 民 í 以勞動民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

歷史知識推薦:主爵下大夫

官名。北魏置。太和中高道悅自治書侍御史遷此。太和十七年職員令定為四品上,二十三年複次職令時,未見。

關注微信公眾號:icidian,查詢回覆:民歷史

相關歷史

民_民介紹_歷史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