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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壯

明清一種經常性的地方雜役。由民間壯丁組成,故名。明初由官府選派,以補衛所軍丁之不足。又稱機兵。正統二年(1437)改為招募,由地方官率領,定期操練,事畢歸農。弘治二年(1489)又改為按里派充,例應從一里內之丁、田多而殷實的民戶內選派,但實際常非如此。嘉靖以後又改為向民戶征銀,由官招募。最初主要用以防守,後專供官府差遣,擔任迎送、拘捕和傳遞文書等雜役。清代主要用於維護地方治安。直省各州縣均以地方大小,額役經制民壯三十至五十名不等,負責保護倉庫、協緝盜賊。地方官揀選民間壯丁,分派學習鳥槍、弓箭等軍器,選尤壯者點充頭目,不時練習。雍正時有民壯四萬餘人。

民壯字典分解

民壯的解釋 (1).舊時被徵募服役的壯丁。 明 王廷相 《雅述下》:“ 正統 己巳之變,兵部徵各省兵入御虜……當時大臣建議,設立民壯,以備倉卒,法古兵出於農之義,三時在野

民的解釋 民 mín 以勞動民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並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壯的解釋 壯 (壯) zhuàng 大,有力,強盛:強壯。壯士。壯心。壯烈。壯美。兵強馬壯。 增加勇氣和力量:壯膽。壯行(x妌g )。以壯聲勢。 中國少數民族,主要分布於

多學一學:民政部【歷史官職】

官署名。清末新設的中央機構之一,系管理全國公安、內務、民政之總機構。光緒三十二年(1906),改巡警部設。併入戶部疆理、保息、賑救,禮部儀制、風教、方術,工部營繕和吏部所掌文職官員戶籍等事宜。職掌全國巡警,統屬考核直省民政等官,轄京師內、外城巡警總廳。分設承政、參儀二廳,民治、警政、疆理、營繕、衛生五司。置尚書,左、右侍郎各一人。宣統三年 (1911),改尚書為大臣,侍郎為副大臣。 官署名,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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