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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御批真跡及釋文(2)

作者:雍正 書體:行書

倘若借端生事,復擾害百姓,加倍苛抓(派),再經朕聞,則罪不容於緩矣。聞得廣平等南數府數州縣百姓甚苦,爾與李維鈞當與<於>明歲青黃不接之時,預為籌畫<劃>,必期百姓得沾實惠,設法保全。若為不肖官吏侵欺肥己、填消虧空之舉,恐難逃朕之耳目也。慎之!

密之,不可即令眾聞。

 

雍正御批真跡及釋文

2.延信等奏請緊要事先具奏稿密呈批示後再繕摺奏聞折

朕安。朕原不欲爾來,為地方要緊。今覽爾所奏,爾若不見朕,原有些難處處;二者,軍務總事結局處,舊舊(舅舅)隆科多奏,必得你來同商酌商酌地方情形。汝若可以來得

 

雍正御批真跡及釋文

乘驛速來。再,舊舊(舅舅)隆科多,此人朕與爾先前不但不深知他,真正大錯了。此人真聖祖皇考忠臣,朕之功臣,國家良臣,真正當代第一超群拔類之希<稀>有大臣也。其餘,見你之面,再細細問你。有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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