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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墨刀槍

記得國中時並不喜歡,一見魯迅的名字就討厭得不行。那時一味地愛著精緻的傷感和華麗的頹廢,青春的疼痛經不起濃重的暴風。然現在的喜歡,則是沉澱了那些浮燥,欲尋覓出天下地上至大的感情。

魯迅的雜文,熱情但不狂熱,理智但不世故,犀利一針見血,寫到真處且自有一種可愛。從未見過這樣一個人,可以把愛與恨如此天衣無縫地交融。不是小調文章的泛泛空談或冷嘲熱諷,而是那種特殊背景下的大愛與大狠。

讀魯迅,才可以知道信天翁與蝴蝶的區別。魯迅是雜文大家,向他學習寫小說倒委屈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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