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作出《關於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

1981年2月24日

1981年2月24日,國務院作出《關於在國民經濟調整時期加強環境保護工作的決定》,指出:我國環境的污染和自然資源、生態平衡的破壞已相當嚴重,影響人民生活,妨礙生產建設,成為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個突出問題。必須充分認識到,保護環境是全國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要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試行)》,以積極的態度,千方百計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好。

歷史上的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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