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以類聚,物以群分

歷史字典解釋

方:方術。 各種方術因種類相同而聚合,各種事物因類別不同而區分。 後用以指人或事物按其性質分門別類各自聚集在一起。語出《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漢.王符《潛夫論.本政》:“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同明相見,同聽相聞。”晉.皇甫謐《〈三都賦〉序》:“土有常產,俗有舊風,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唐.魏徵《道觀內柏樹賦並序》:“而與夫擁腫之徒,雜糅茲地,此豈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者哉!”《三俠五義》一〇七回:“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是聲應氣求的弟兄,焉有不傷心的道理?”


其他 方術由於種類相同而聚合,事物由於類別不同而區分。《易經·繫辭上》:“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後指人或事物依性質分門別類各自聚集在一起。《三俠五義》107回:“北俠與丁二斧聽畢,不由的俱各落淚嘆息。所謂‘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原是聲應乞求的弟兄,焉有不傷心的道理。”△多用於類別區分方面。也簡作“類聚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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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無知、傻。昏,胡塗、不明,實在傻呆胡塗。本指北魏王嶷。王嶷,字道長,北海劇今山東壽光縣人,苻堅承相王猛曾孫。北魏高祖初年,嶷巡察青、徐、充、豫等地,撫慰新歸順的人,事畢升為南部尚書。當時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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