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剌和莊長官司

明永樂四年 (1406) 置,直屬雲南都司。治所在今雲南維西傈僳族自治縣西北八里拉河柱。“剌和莊” 為納西語 “臘合卓” 的音變,意即竹園村。後廢。

順便了解:剌缽制【歷史事件】

金初承襲遼“納缽”制度,皇帝外出遊獵稱“刺缽”,或亦建行在,稱行宮。熙宗在混同江及臨潢好水川(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林東鎮附近),撒里乃(今內蒙古巴林左旗林東鎮西北),海陵王在中都西南大房山、良鄉(均在今北京市境)等處,均建有“刺缽”、行宮,射獵習武,以保持女真族服勞尚武的傳統。但在刺缽中的政治活動已不多見,因而與遼“納缽”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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