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順等處宣慰司

歷史字典解釋

明洪武六年(1373)改永順等處宣撫司置,屬湖廣都司治所在今湖南永順縣東南老司城。清雍正四年(1726)改設永順廳。


明洪武六年(1373年)改永順等處宣撫置,治今湖南省順縣東南老司城。屬湖廣都司。清雍正四年(1726年)裁宣慰司置永順廳。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年),倭寇犯東南沿海,經總督諸軍進剿,命俞大猷永順兵合擊於王江涇,大捷,號“自軍興來稱戰功第一”(《明史·張經傳》)。

詞語分解

  • 宣慰司的解釋 元 置宣慰使司,管理軍民事務,分道掌管郡縣,為行省和郡縣間的承轉機關。 明 清 時不設於內地,而獨存於土司。參閱《文獻通考》卷六十、 瞿蛻園 《歷代職官簡釋》。

歷史地名推薦:藋平驛

北宋屬藍田縣,在今陝西藍田縣東南。據《長安志》: 藋平驛在縣南五十五里。 北宋置,在今陝西省藍田縣東南。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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