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倉部事

判倉部事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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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任,無職掌。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倉部復置郎中員外郎,遂罷。

詞語分解

  • 判的解釋 判 à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 部事的解釋 所屬的事情。 魯迅 《且介亭雜文·論“舊形式的採用”》:“在文學上, * 歌大抵脫不開七言的範圍,在圖畫上,則題材多是士大夫的部事,然而已經加以提煉,成為明快,簡捷的東西了。”

歷史官職推薦:循行

官名。一作“修行”。漢朝置,為郡府小吏。東漢河南尹員吏九百二十七人,有循行二百三十人。三國魏、晉沿置。 官名,漢置,為郡縣佐吏,屬門下之職,位在書佐下。《漢官》曰河南尹有循行二百三十人。三國兩晉皆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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