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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社會局

縣政府的輔佐機關。國民黨政府於民國十八年(公元1929年)始置,掌理社會事項。民國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改為社會科。

多學一學:縣子【歷史官職】

爵名。晉朝、南北朝、唐朝多為開國縣子省稱。金朝置,正五品,食邑五百戶,無實封。元朝正五品,止用於封贈。明初置為五等爵之一,封建國前戰死諸臣,太祖洪武(1368—1398)後不設。 爵名。晉代王公侯伯子男皆封以縣,稱縣王、縣公、縣侯、縣伯、縣子、縣男。陳代有開國縣子之爵名。其後,歷代多沿置。見《通典·職官十三·歷代王侯封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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