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營基本工業工廠設計委員會

歷史字典解釋

實業部直屬機構。國民黨政府設定,依照民國二十年(公元1931年)四月一日公布的《國營基本工業工廠設計委員會章程》規定,其宗旨為擬定國營基本工業各工廠的具體詳細計畫及預算。本會委員除工業司長及技監為當然委員外,由部長指派或聘任,開會時由工業司司長及技監輪流任主席;設常務幹事、文書各一人,由委員會公推。本會每月開會一次,遇必要時得召集臨時會議,開會由主席召集之。議決各事經部長核定後交由主管司、科辦理之。本會依基本工業的種類得設分組委員會,其主任由委員公推,各分組委員開會時由各該分組主任臨時召集。

詞語分解

  • 國營的解釋 國家的,屬於國家政府的,由國家政府經管或提倡的一條國營柏油路詳細解釋國家投資經營。在我國由中央各部門直接投資經營的叫中央國營,或簡稱國營,由縣以上各級地方政府投資經營的叫地方國營。
  • 委員會的解釋 具有行政、立法或司法權力的政府機構貿易委員會 被指示去完成某項職責或執行某項信託責任的一級組織機構詳細解釋.政府部門或機關的稱號。如:國務委員會。.政黨、團體、機關、學校中的集體領導組織。如: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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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編制單位。春秋時各國多設有上、中、下三軍。後來晉、吳等國曾擴展為五軍、六軍。《國語·齊語》記齊國以五人為伍,十伍為小戎。四小戎為卒,十卒為一旅,五旅為一軍,員額為一萬人。歷代“軍”的編制,人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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