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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使法國大臣

官名。清朝光緒四年(1878)設。由出使英國大臣兼。正二品。十年,駐德兼。十三年,復歸英兼。二十一年,始專設出使法國大臣。二十九年,兼西班牙。轄二等、三等參贊,一等、二等書記官,二等、三等通譯官,以及商務委員各一人。

出使法國大臣字典分解

出使的解釋 [serve as an envoy abroad;be sent on a diplomatic mission] 帶著使命出訪外國或長駐國外

看一看:出旗【歷史知識】

又稱出旗為民。清代八旗戶籍術語之一。即銷除旗檔,編入民籍。清代旗人與民有嚴格區別,旗人除為官作宦,食糧當差外,不得從事其他生產。後人口增殖,兵餉有定額,生計日窘,乾隆七年(1742)準漢軍旗人,除從龍入關人員外,出旗為民,並按本人志願,由該旗直接通知該地方官收入民籍。至八旗戶下家奴,其主得過身價,情願放出為民,以及八旗絕戶家奴無旗主可歸者,願者可出旗編入民籍;若外省置有產業,也可在外省安置,報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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