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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院

官署名。北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改染坊置,分東、西二院,隸少府監,掌染絲枲幣帛。真宗鹹平六年(1003),並為一院。以京朝官、諸司使副或內侍一人為監官三班使臣一人為監門官


宋少府監所屬機構。太平興國三年(公元978年)置東西染院,鹹平六年(公元1003年)並為一院。掌染絲枲幣帛。

染院字典分解

染院的解釋 古代宮內掌染事的官署。 宋 歐陽修 《論美人張氏恩寵宜加裁損札子》:“染院工匠,當此大雪苦寒之際,敲冰取水,染練供應,頗甚艱辛。”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橫

染的解釋 染 rǎn 把東西放在顏料里使著色:染料。染色。染坊。染缸。印染。 感受疾病或沾上壞習慣或接觸到什麼:染病。感染。傳染。沾染。一塵不染。 筆畫數:9; 部首:

院的解釋 院 yuàn 圍牆裡房屋四周的空地:院子。院牆。庭院。 某些機關、學校和公共場所名稱:法院。醫院。戲院。 筆畫數:9; 部首:阝; 筆順編號:52445113

多學一學:染署【歷史知識】

官署名。南朝宋順帝時因避諱改平準置。南齊復舊名。參見“平準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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