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州判

土州判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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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明清土官名號之一。文職。雲南、廣西等省設有,設於州或土州內。從七品。有自己所管轄之地區,受地方長官約束。世襲,其承襲事隸吏部。詳“土官”。


文職土官名。清制,雲西省置二人:鎮南州一人,新興州一人;廣西省一人,置於陽萬,光緒五年(公元1879年)改流,置恩陽分州。

詞語分解

  • 判的字典解釋 判 à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歷史官職推薦:右威衛上將軍

官名。唐德宗貞元二年置為右威衛長官,一員,從二品,位大將軍上,掌宮禁宿衛,督其屬翊府之翊衛、外府熊渠番上者。遼朝亦置,為加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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