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提控案牘

提控案牘

官名。元朝始置,為各衙署首領官。置於府、上中州者為專職,置於路總管府及肅政廉訪司者為兼職。掌文書案牘之事。多由書吏及都目升任,未入流。明朝置於各布政使司理問所,初置知事,後改此職,未入流。掌刑名訴訟之案卷文牘。


官名。元代都總管府、都指揮使司、萬戶府等多設此官,如拱衛直都指揮使司、管領隨路打捕鷹房民匠總管府、隨路諸色民匠打捕鷹房等戶都總管府、諸色人匠總管府、諸司局人匠總管府、茶迭兒局總管府、大都人匠總管府、隨路諸色民匠都總管府、河南淮北蒙古軍都萬戶府、八撒兒萬戶府,札忽兒台萬戶府、脫烈都萬戶府、和尚萬戶府等皆置,掌管文書。見《元史·百官一、二》。

提控案牘字典分解

提控的解釋 (1).控制。《朱子全書》卷二四:“又如騎馬……及至遇險處便加些提控。”(2).掌管;管理。 金 王若虛 《太一三代度師蕭公墓表》:“時戶部侍郎 胥鼎 方提控

案牘的解釋 [official correspondence] 公事文書無絲竹之亂耳,無案牘之勞形。——唐· 劉禹錫《陋室銘》

多學一學:提點軍器所【歷史知識】

官名。南宋時置。全稱為提點製造御前軍器所。以內侍都知押班或主管步軍司公事充任,為軍器所長官。

提控案牘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