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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舉修敕令

官名。北宋初,編修敕令例由翰林學士等儒臣掌之。仁宗天聖五年(1027)以後,改差宰臣提舉,選侍從官曉法令者為詳定官,另置刪定官,無常員。


官名。宋置,掌編修敕、令、格、式。自熙寧初,編修《三司令式》,命宰相王安石提舉,此後編修敕、令、格、式例由宰執充任提舉官,以侍從官之通法令者為詳定官,舊制二人,宣和中增至七人,靖康中減為三人。另外還設有刪定官,無固定員額。

提舉修敕令字典分解

提舉的解釋 (1).提而舉之。《陳書·徐陵傳》:“ 陵 以 梁 末以來,選授多失其所,於是提舉綱維,綜覈名實。”(2).提拔薦舉。 唐 白居易 《姚侍御見過戲贈》詩:“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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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南宋寧宗嘉定元年(1208)置。掌搜訪宮廷內外諸司浮費,拘催以供封樁。同時拘樁官司房廊及激賞庫四季所入和籍沒韓侂胄家產。設提領,以卿監充任,下設拘催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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