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登聞鼓院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金朝置。從五品,掌奏進告御史台、登聞檢院理斷不當事。其佐官有同知登聞鼓院事,正六品。屬官有知法二員,從八品,女真、漢人各一員。見《金史·百官二》。


官名。金置,見“登聞鼓院”。

詞語分解

  • 鼓院的解釋 宋 代官署名。登聞鼓院的略稱。 宋 吳自牧 《夢粱錄·六院四轄》:“登聞檢院、鼓院,始建於 和寧 ,繼移於 麗正 左右闕庭之南,左檢院,右鼓院。”《宋史·職官志一》:“登聞檢院,隸諫議大夫;登聞鼓院

歷史官職推薦:水部司

參見“水部”。 官署名。隋始置,為工部所屬四司之一。司的長官,隋初稱為侍郎,以員外郎為佐官。煬帝時改為郎與承務郎各一人。唐制以郎中、員外郎為正副主官。水部郎中一人,從五品上;員外郎一人,從六品上。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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