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苑主事

南苑主事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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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朝內務府奉宸苑所屬南苑之職官。協掌徵收南苑地賦及管理行宮、寺廟等事。順治十六年(1659)設,額定一人。

詞語分解

  • 南苑的解釋 .御苑名。因在皇宮之南,故名。歷代所指不一。《宋書·明帝紀》:“以 南苑 借 張永 ,雲‘且給三百年,期訖更啟’。” 唐 杜甫 《哀江頭》詩:“憶昔霓旌下 南苑 ,苑中萬物生顏色。” 唐 溫庭筠
  • 主事的解釋 主持處理事情主事人當家主事戶部主事。;;《明史》詳細解釋.主持事務。《孟子·萬章上》:“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史記·李斯列傳》:“今萬乘方爭時,游者主事。”《水滸傳》第六十回:

歷史官職推薦:禮部儀部

官署名。明洪武二十二年 改禮部四屬部之一的總部而置。事禮儀、宗室分封、貢舉、學校之事,設郎中一人,正五品,員外郎一人,從五品,主事一人,正六品。二十九年改名儀制清吏司。參見“禮部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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