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集賢院留院官

集賢院留院官

官名。唐於集賢院置留院官,以學士充任,由皇帝以特別敕令任命之。

集賢院留院官字典分解

集賢的解釋 (1).聚集賢人。 唐 張九齡 《集賢殿書院奉敕送學士張說上賜燕序》:“ 集賢殿 者,本 集仙殿 也……遂改‘仙’為‘賢’,去華務實。且有後命,增其學秩。是以

不妨一看:集賢院學士【歷史官職】

官名。唐玄宗開元十三年(725)置,以授宰相與其他侍從官,使掌修書之事。代宗大曆(766—779)中,改為集賢殿學士。五代,與集賢殿學士並置。宋初置集賢院為三館之一,遂定置集賢院學士。其後,多不領本職。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罷。哲宗元祐五年(1090)復置,為貼職。紹聖二年(1095),併入集賢殿修撰。元朝為從二品。

集賢院留院官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