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法律館提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修訂法律館屬官。光緒三十三年(1907)設。定額二人,正三品,簡任。掌承修訂法律大臣之命,總管館中一切事宜。

詞語分解

  • 修訂的解釋 編者對文章如古代作家的著作的修改訂正詳細解釋修改訂正。 宋 朱熹 《答滕德章》:“ 熹 舊所為書,近加修訂,稍有條理。” 田北湖 《論文章源流》:“慮其害政,而削其跡; 孔氏 修訂國典,更有黜除。
  • 提調的解釋 ∶指揮調度 ∶負責指揮調度的人總提調詳細解釋.管領;調度。 元 楊暹 《西遊記·江流認親》:“是以名曰 玄奘 。今年十八歲,提調滿寺大眾。” 清 李漁 《比目魚·奏捷》:“蒙上臺批下詳文,把各路

歷史官職推薦:委署

參見“署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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