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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理

官名。清朝京師僧道官之副職。道光二十四年(1844)設,京師僧官分設各城者八,道官分設各城者六,皆各置協理一人,由僧錄司、道錄司給札。


官名。清代內閣總理大臣、協理大臣各一人。協理大臣簡稱協理,佐總理掌參畫機要,締綸時務等。見《清史稿·職官六·內閣》。

協理字典分解

協理的解釋 (1) [assist;assist in mangement]∶協助辦理(2) [assistant manager]∶舊時某些銀行、企業中地位次於經理的負責

協的解釋 協 (協) xié 共同合作,和洽:協商。協定。協和。協調(ti俹 )。協定。 幫助,輔助:協助。協同。協理。 筆畫數:6; 部首:十; 筆順編號:12534

理的解釋 理 lǐ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

多學一學:協噶爾宗【歷史地名】

又稱協嘎爾宗。原西藏噶廈地方政府設,治今西藏自治區定日縣協格爾鎮。1960年與定日谿合併,改設定日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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