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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辦京都市政事宜

官名。北洋政府設定,為京都市政公所的長官,見“京都市政公所”。

督辦京都市政事宜字典分解

督辦的解釋 (1) [urge to handle](2)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督辦糧秣(3) 督促辦理、督察辦理的官名和機構名。清代後期中央和地方臨時設定

順便了解:督烽掾【歷史官職】

官名,漢置,為郡都尉或校尉屬官,掌烽火報警。漢朝在邊境置烽火台,發現敵軍,則在台上用狼糞點火,冒起濃煙,以報有敵人。據說,狼糞煙抗風力強,能直升高空,很遠就能看見,故又稱“烽火”為“狼煙”。《後漢書·西羌傳》:“(元和三年秋)號吾先輕入寇隴西界,郡督烽火掾李章追之,生得號吾。” 郡分職吏名。東漢置於邊郡,掌烽燧之事。《後漢書·西羌傳》記元和三年(公元86年)號吾寇隴西,為郡督烽掾李章所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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