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清吏司

歷史字典解釋

名。清朝刑部所屬十八清吏之一。簡稱安徽司。雍正十二年(1734),分江南清吏司設。掌核安徽刑名,兼辦鑲紅旗、宣武門文移。設郎中,滿、漢各一人; 員外郎,滿、漢各一人; 主事,滿、漢各一人; 經承二人。光緒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為法部,遂裁。

詞語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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