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字典網>>歷史字典>>歷史官職>> 同知審官東院

同知審官東院

官名。宋神宗熙寧三年(1070)改同知審官院置,元豐(1078—1085)改制廢。

同知審官東院字典分解

同知的解釋 (1).共知。《莊子·知北游》:“不形之形,形之不形,是人之所同知也。”(2).猶參佐。《北齊書·高隆之傳》:“儀同三司 崔孝芬 以結婚姻不果,太府卿 任集 同

不妨一看:同提舉【歷史官職】

官名,宋金元明皆置。提舉為掌管專門事務的官員,同提舉為提舉之副,位在提舉之下,與提舉共掌其事,多為該官署的副貳長官。如宋朝編修敕令所,其長官為提舉,以右丞相兼任,副長官為同提舉,以參知政事兼任,掌集詔旨,編類成書。見《宋史·職官二·編修敕令所》。金代慶寧宮提舉司設同提舉,正八品,兼掌儀鸞監。萬寧宮提舉司,也置同提舉,從七品,掌守護宮城殿位。提舉南京榷貨司,同提舉為從六品。提舉圉牧所,也置同提單。

同知審官東院相關歷史字典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