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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大宗正事

官名。宋朝大宗正司置,以位高屬尊者充任,為大宗正司最高長官。金朝為大宗正府長官,從一品,以皇族親屬一人充任,掌敦睦糾率宗屬服從皇命。章宗泰和六年(1206)改為判大睦親事。


官名。金代設大宗正府,其長官稱判大宗正事,掌敦睦糾率宗屬欽奉王命;為從一品官。見《金史·百官一·大宗正府》。

多學一學:判主客事【歷史官職】

官名。北宋前期置,員一人,以無職事朝官充任,無職掌。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主客司復置郎中、員外郎,遂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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