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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抄

文書制度。亦作“發鈔”。清制,明發諭旨和經皇帝批閱應交在京衙門知道或辦理的奏摺,下內閣後由滿票簽處傳知有關衙門抄回執行。此外,經皇帝批示過的題本由紅本處交六科傳抄。

發抄字典分解

發抄的解釋 公文用語。謂送出傳抄各有關單位。 清 洪昇 《長生殿·偵報》:“此是密本,原不發抄。只因 楊丞相 要激 祿山 速反,特著塘報抄送去的。”

發的解釋 發 (發) fā 交付,送出:分發。發放。發行(批發)。 放,射:發射。百發百中。煥發。 表達,闡述:發表。發凡(陳述某一學科或一本書的要旨)。闡發。 散開,分

抄的解釋 抄 chāo 謄寫,照原文寫:抄本。抄寫。抄襲。傳抄。 搜查而沒收:抄沒(m?)。抄家。抄斬。 走簡捷的路:抄近。抄小道。包抄。 同“綽2”。 筆畫數:7;

不妨一看:發運案【歷史官職】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汴河、廣濟、蔡河漕運、橋樑、折斛、三稅等事務。神宗元豐(1078—1085)改制,改於戶部置,隸度支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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