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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租處

官署名。清朝禮部所屬之辦事機構。由堂官酌委所屬司員管理,二年一更代,無定員。掌收本部四百餘頃田畝地租,以為添補養廉之用。所征錢幣轉輸養廉處。宣統三年(1911)改隸典禮院。

地租處字典分解

地租的解釋 [ground rent] 佃戶向土地出租者繳納的稅

處國語字典 處 (處) chǔ 居住:穴居野處。 存在,置身:設身處地。處心積慮。處世。 跟別人一起生活,交往:融洽相處。 決定,決斷:處理。 對犯錯誤或有罪的人給予相當的

不妨一看:地瘠民貧【歷史典故】

土地瘠薄,百姓貧困。宋.朱熹《與江西張漕札子》:“竊緣本軍地瘠民貧,雖號熟年,不免仰食上流諸郡。”蔡東藩等《民國通俗演義》六五回:“但粵西地瘠民貧,陸(榮廷)之遲回審慎,不敢輕身發難者,尚欲求一自全之策。” 並列 土地瘠薄,人民貧困。李建彤《劉志丹》:“我知道你是共產黨,這共產黨遲早要鬧的,只是咱西北~,沒啥鬧頭。”△用於描寫地區狀態。→窮鄉僻壤←→膏腴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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