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判

僧判怎么寫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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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務之僧官。設於各路僧錄,位僧錄之下。掌理僧尼詞訟。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極,下令廢。


僧官名。元置,見“路僧錄”。

詞語分解

  • 僧的字典解釋 僧 ē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語“僧伽”的簡稱:僧侶。僧尼。僧人。僧眾。僧俗。高僧。 尼俗 筆畫數:; 部首:亻; 筆順編號:
  • 判的字典解釋 判 à 區別,分辨,斷定:判明。判辨。判據。判讀(利用已知的視覺信息符號來判斷新獲得的視覺信息的含義)。判斷。 分開,截然不同:判然。判若兩人。判若鴻溝。 評定:裁判。談判。判卷子。 司法機關對案件的

歷史官職推薦:小宗伯上大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置,北周沿置。春官府次官,員二人,佐大宗伯卿掌禮、樂、祭祀、天文曆法、卜、祝以及綸誥、著作等方面的事務。正六命。隋文帝開皇元年 罷。 官名。北周依《周禮》之制設定,為大宗伯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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