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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虜護軍

官名。西晉置於西北地區,統兵,多由郡太守兼任。武帝鹹寧五年(279),馬隆以武威太守兼此,統兵伐涼州虜帥樹機能。參見“護軍”。

討虜護軍字典分解

討虜的解釋 (1).討伐敵寇。 北周 王褒 《燕歌行》:“ 充國 行軍屢築營, 陽史 討虜陷 平城 。” 宋 葉適 《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銘》:“時天子念討虜報仇,功緒未驗

護軍的解釋 (1). 秦 漢 時臨時設定護軍都尉或中尉,以調節各將領間的關係。 魏 晉 以後,設護軍將軍或中護軍,掌軍職的選用,亦與領軍將軍或中領軍同掌中央軍隊。 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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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監七年(508)定為武職二十四班中的七班,普通六年(525)刊正將軍名號後罷。 武官名。南朝梁置,為加官、散官性質的將軍,秩第七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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