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院典簿廳都典簿

歷史字典解釋

官名。清末大理屬官。光緒三十二年(1906)設。定額一人,從五品,奏補。為典簿廳之長,總理文牘、會計及一切庶務,並監督簿以下各官。

詞語分解

  • 大理的解釋 .掌刑法的官。 秦 為廷尉, 漢 景帝 六年更名大理, 武帝 建元 四年復為廷尉。 北齊 為大理卿, 隋 唐 以後沿之。《韓非子·外儲說左下》:“ 夷吾 不如 弦商 ,請立以為大理。” 陳奇猷
  • 典簿的解釋 朝廷文書。 明 劉若愚 《酌中志·大內規制紀略》:“曰古今通集庫,係印綬監所掌,古今君臣畫像、符券、典簿貯此。”

歷史官職推薦:三甲

官制用語。北宋太宗太平興國八年 將所錄取的進士分為三等,分稱第一、二、三甲,此年第一甲取二十八人,第二甲取一百五十七人,第三甲取五十四人,三甲人數反少於二甲。太宗端拱元年 、二年取進士皆未分甲,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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